爲維護房客安全、旅館公共性,及提供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,根據住宿條款第6條訂定本使用規則,請房客共同遵守。如無法配合遵守本規則,依住宿條款第11條,本館有權拒絕提供住宿服務及使用本館相關設施。
- 住宿及飲食以外之目的,請勿使用本館客房。
- 走廊及客房內請勿使用熨斗、附設暖氣之外的溫度調整設備及各項烹飪器具。
- 勿逕自打開已上鎖之窗戶。
- 除特定的「吸煙室」外,本館全館禁煙。請勿於「吸煙室」以外的地方抽煙。特別是請勿在客房及客房的床上抽煙。
- 未經本館同意,請勿招攬非本館住宿房客進入客房或使用本館設備及物品。
- 未經本館同意,請勿擅自移動館內或客房內陳列擺放的預備品,另未經許可下 請勿變更或加工本館各項設施。
- 勿攜帶下列物品進入本館
- A、動物、鳥禽類〈導盲犬除外〉
- B、會發出惡臭的物品
- C、物品的數量超過常識理解範圍
- D、未經許可的槍彈炮械
- E、易引起火災發生之火藥或揮發性汽油
- 為維護房客權益,館內及客房內請勿喧嘩(例:卡拉OK、高聲聊天等)及從 事使其他房客感到厭惡或困擾的行為。另嚴禁賭博及違反善良風俗等行為。
- 未經本館同意,請勿向其他房客發送廣告宣傳品或販售物品等推銷活動。
- 請勿將個人物品放置於走廊或大廳等公用空間。
- 若未取得父母或監護人同意,將無法提供未成年者入住。
- 請房客自行妥善保管所帶現金及貴重物品。若在館內或客房內發生遺失或竊盜,本館一律不負賠償責任。
- 本館代為寄存物品之保管期限依照保管部門有所不同。行李寄存房的保管期間為1個月
- 本館將依相關法令處理忘記帶走之物品及遺失物。